我校开展第42个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 时间: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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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引导城建学子提高消费维权及防诈骗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能力,3月13日,我校学生工作处联合常州市反诈骗中心、常州市银行业协会、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开展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讲活动。常州市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强瑛,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俊,建行常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郑继忠,常州分行渠道管理部副总经理崔铖,常州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邱奇,建行常州钟楼支行行长王丹峰等莅临活动现场,我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周炜炜,学生工作处处长、团委书记刘波,校团委副书记周文斌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本次宣讲活动吸引1200名同学参与互动交流学习。

活动主办方建设银行常州分行在行政楼学术报告厅设主会场,各二级学院教学楼设分会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宣讲、接受咨询、互动答题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防诈骗知识、消费维权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等内容,着力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活动以“金融消保在身边·保障权益防风险”为主题,采用活动展板、线下讲座、线上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获得城建学子的密切关注。宣讲主要从金融知识课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校园贷、积累信用财富等五个部分链状式科普了大学生消费者的八大权益;现场答题活动中,同学们踊跃回答问题,在欢声笑语中学习法律知识。周炜炜作总结发言,代表学校向常州市银行业协会等一行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随后,面向参与本次讲座的同学们提出三个希望,一是加强学法用法知法懂法,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二是提高防诈反诈意识,通过正规渠道及官方平台进行消费;三是学会理性消费,避免掉入上当受骗陷阱。

本次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的基本要点,积极响应“法律进校园”基本要求,着重提升我校学子知法懂法意识,创新活动形式,多元化展开消费者权益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普及,引导广大城建学子不断提升学生群体作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大学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倡导理性消费为目的,促进增强防诈骗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掌握科学维权方法,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共同努力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消费环境。(文/姚姝 图/建设银行常州分行 复审/祝琳 终审/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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